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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民事调解制度改革的几点看法
引用本文:邹大有.对我国民事调解制度改革的几点看法[J].重庆行政,2001(2).
作者姓名:邹大有
作者单位:重庆行政学院
摘    要:一、我国民事调解制度的特点和现状我国的民事调解指的是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民事争议的活动和结案方式。我国的民事调解制度是建立在以事实为根据的基础之上的,它的显著特点体现了以人为本,以做人的思想工作为主要内容,以摆事实讲道理,说服教育为主要方法,强调通过协商解决民事纠纷,强调提高诉讼效率与实现公正的统一,追求的是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调解的组织形式、方法和原则比较灵活,如规定“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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