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的机会主义诉讼行为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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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肖建飞,;高新豫,;王艳松.离婚案件中的机会主义诉讼行为分析[J].实事求是,2014(4):73-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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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肖建飞 ;高新豫 ;王艳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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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新疆大学法学院,新疆乌鲁木齐830047; [2]和田市人民法院,新疆和田848000; [3]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海南海口570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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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53批面上资助项目《多元文化城市的法律民族志》(2013M531437)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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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离婚案件审理实践中,共同财产分割、离婚损害赔偿、子女抚养问题是引发当事人抱怨的三类主要问题。当事人期待通过诉讼实现最大效用,包括经济利益、主观效用和情感需求。机会主义诉讼行为是当事人基于诉讼最大效用预期而采取的策略行为方式之一。其出现的原因多是立法疏漏,但一定程度上,司法权的消极被动放任了当事人的不正当策略行为,乃至机会主义诉讼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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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离婚案件 机会主义诉讼行为 共同财产分割 离婚损害赔偿 子女抚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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