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维坦》中"自由"的哲学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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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菁.《利维坦》中"自由"的哲学基础[J].理论探讨,2008(2):48-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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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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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福建,厦门,361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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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霍布斯在<利维坦>中指出自由与法律的责任与义务是相对立的,在专制主权下人们才能享有自由.这种"自由"理论是建立在霍布斯对"自由"含义的哲学分析基础上的.他将"自由"区分为三个层次:运动物体外在阻碍的缺乏;自由人不受阻碍地做想做的事;自由人经过"斟酌"的选择行为.霍布斯进一步对第二层定义进行分析,认为在强制状态下人是自由的;但在法律或义务束缚下人不是自由的.这就是霍布斯政治上消极自由观的哲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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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霍布斯 自由 决定论 斟酌 《利维坦》 |
文章编号: | 1000-8594(2008)02-0048-04 |
修稿时间: | 2007年10月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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