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迪特的国家学说及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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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夏远永 张国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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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社会科学部;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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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菲利普·佩迪特的国家学说借鉴、吸收和整合了政治自由主义、社群主义、新共和主义和社会批判理论。整体论个人主义的社会本体论和无支配自由观奠定了佩迪特新共和主义国家学说的哲学基础,论辩式民主为佩迪特国家学说中的国家主权提供了制度保障,社会正义理论为其提供了多元、平等、共同善的价值基础。佩迪特企图超越罗尔斯的正义论,其国家学说无疑具有重大的学术贡献和较强的现实意义,但它忽视了国家主权与公民权利的对等性,始终未能突破传统自由主义和古典共和主义的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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