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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思考
引用本文:闫静.完善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思考[J].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2004,27(4):46-47.
作者姓名:闫静
作者单位:山西大学,山西,太原,030006
摘    要:永佃权是古罗马的一项他物权 ,是用支付租金的办法长期地或永久地使用、收益他人不动产的权利。永佃权已有千余年的历史 ,并被许多国家借鉴和采用。我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 ,农村土地制度的设计不仅关系到经济的发展 ,而且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用永佃权改造现行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赋予农民对土地长久的权利是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与可行性的

关 键 词:永佃权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制度
文章编号:1009-1203(2004)04-0046-02
修稿时间:2004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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