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建议:将官员子女财产纳入申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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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邓毅富,冯叶.政协委员建议:将官员子女财产纳入申报范围[J].共产党员(沈阳),2008(4):45-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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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邓毅富 冯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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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日,全国政协委员严琦在博客上就官员财产申报这一问题谈到了自己的看法。韩德云在其博文《官员财产申报更待何时》中称,“1995年颁布的《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远不能有效遏制腐败。其限制的主体太窄,仅规定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以及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负责人,且规定申报的主要内容是个人的工资、奖金、礼金等,并非官员全部收入。而且申报过程不科学,申报受理机构只是被动接受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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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全国政协委员 申报范围 财产申报 官员 子女 收入申报 领导干部 遏制腐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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