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好限制公民平等就业权的合理的度——从《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5条招致质疑说开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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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蒋红珍.把握好限制公民平等就业权的合理的度——从《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5条招致质疑说开去[J].法学,200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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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蒋红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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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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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5条限制了四类特殊公民的平等就业权。从权利限制的依据看,它由行政法规作出,违背“非法律不得限制”的法律保留原则;从权利限制的本质看,它属于“不合理的差别待遇”,构成对平等原则的违反;从权利限制的程度看,需要采用比例原则的视角,均衡成本与利益,采用更小限制的其他手段。该条款对平等就业权的不当限制,根源在于其违背了不当联结禁止原则。修改这一条款,也体现出宪法上宽容原则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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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平等就业权 法律保留原则 平等原则 比例原则 不当联结禁止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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