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录像资料作为法庭证据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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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冷畅华.视频录像资料作为法庭证据探讨[J].刑事技术,2014(5):5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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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冷畅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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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省达州市公安局通川区分局刑侦大队,63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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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视频录像资料因为易于删改、编辑,其真实性一直受到怀疑,其证据适用问题也不断受到争论。作为法庭科学中一种强有力的技术手段,视频录像资料满足证据的三个基本属性,具有证据资格,它主要是以视频录像信息来反映事实并证明案件真实情况,在证据类属上应当归为视听资料类证据。1视频录像资料作为法庭证据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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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视频录像 证据 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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