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浅议股东代表诉讼制度
引用本文:马兰生.浅议股东代表诉讼制度[J].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2008(1):106-107.
作者姓名:马兰生
作者单位:[1]社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科,河南社旗,473300
摘    要:我国新<公司法>第152条规定的股东代表诉讼作为公司法立法的一大突破,对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小股东利益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但是,仅有制度建构是远远不够的,缺乏可操作性是其现在的根本弱点,主要表现在没有规定代表诉讼的诉讼原则和赔偿范围上.对此,将来出台<公司法>的立法解释或司法解释时,应借鉴国外的相关经验,在小股东权益保护与防止滥诉之间寻找适合我国国情的平衡点.

关 键 词:《公司法》  股东代表诉讼制度  改革
文章编号:1671-6701(2008)01-0106-02
修稿时间:2008年1月10日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