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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听证之法理、实践困境及对策建议
引用本文:祝思静.立法听证之法理、实践困境及对策建议[J].创造,2020(2):76-84.
作者姓名:祝思静
作者单位: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
摘    要:立法听证制度是公众参与立法过程并反映自身诉求的重要渠道,具有深厚的法理基础。这项制度有效运作的关键在于自由辩论和利益均衡环境的构建。当前我国《立法法》已规定了听证制度,有些地方也对立法听证制度作出了进一步规定,但由于立法听证制度起步较晚,配套措施不完善等因素,实践中出现了地方立法听证制度的法律依据不明、立法听证的公众参与度与公开透明度不高、立法听证的辩论原则未能体现、听证结果的效力不强等困境。为破除这一困境,必须构建统一的地方立法听证法律体系、建立和完善立法信息公开制度、扩大公众参与立法的主体、创新立法听证的方式、强化立法听证中的辩论机制、确立立法听证结果的效力以及建立立法听证的监督机制等。

关 键 词:立法听证  公众参与  利益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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