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工作存在的问题 |
| |
引用本文: | 廖晓珍,朱日钦,尹涪.婚姻登记工作存在的问题[J].中国民政,2004(6):39. |
| |
作者姓名: | 廖晓珍 朱日钦 尹涪 |
| |
作者单位: | 江西省万安县民政局 |
| |
摘 要: | 新<婚姻登记条例>(<条例>)要求,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必须具备:(一)男女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二)双方同时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登记手续等条件.其证件要求非常明确,登记程序非常明了,登记手续非常简化.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在此,笔者归纳如下: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