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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竹炸伤眼睛能要求经销商赔偿吗
引用本文:周红兵,王晓红,俞丽妃.爆竹炸伤眼睛能要求经销商赔偿吗[J].江淮法治,2013(2):56.
作者姓名:周红兵  王晓红  俞丽妃
摘    要:编辑同志:清明节那天,我在小卖部买了一个25响"笛音雷"爆竹去"上坟",没注意看爆竹燃放说明,放爆竹时不小心炸伤右眼,花了一万多元医药费,还构成八级伤残。受伤期间不能做事不说,如今成了"右眼瞎",这对我的精神打击很大。爆竹上没有生产日期、厂名和厂址。请问,我能找小卖部的经销商赔吗,能赔偿我哪些损失?读者童可童可同志:你放爆竹受伤,因爆竹"三无",属不合格产品。小卖部销售不合格产品,有重大过错,应对你的人身损害承担相应责

关 键 词:经销商  爆竹  小卖部  赔偿  不合格产品  人身损害  重大过错  清明节  生产日期  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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