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马克思的绝对地租理论--重读《资本论》第三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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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鲁汉.试论马克思的绝对地租理论--重读《资本论》第三卷[J].前沿,2001,26(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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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鲁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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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内蒙古社会科学联合会,呼和浩特,010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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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绝对地租产生的条件是土地所有权的垄断,其来源是农产品超过生产价格的超额利润.这种超额利润形成的务件是由于农业资本有机构成低于社会平均构成.二战以后,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先后实现了农业现代化,土地关系也出现了新变化.由此,有人断言,马克思的绝对地租理论已经过时.本文对资本主义土地关系出现的几种新情况作了深入地分析,认为不论在哪种情况下,只要土地所有权存在,绝对地租就不会消失.当农业资本有机构成等于或超过社会平均构成时,绝对地租来源于社会总利润额.社会主义社会绝对地租仍然存在.承认并在实践中运用马克思的绝对地租理论,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有着重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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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土地所有权 绝对地租 资本有机构成 生产成本 平均利润 平均利润率 社会主义地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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