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四个门”管好“五种人”─—山东省栖霞市人民检察院加强监外执行罪犯监管工作的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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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林培生,牟国洪.把握“四个门”管好“五种人”─—山东省栖霞市人民检察院加强监外执行罪犯监管工作的做法[J].人民检察,199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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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培生 牟国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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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栖霞市政法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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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把握“四个门”管好“五种人”─—山东省栖霞市人民检察院加强监外执行罪犯监管工作的做法林培生,牟国洪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往来日益活跃,人员流动性也越来越大。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对假释、管制、缓刑、剥夺政治权利、保外就医的监外执行罪犯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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