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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最高院的司法解释看刑事案件被害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
引用本文:王海龙.从最高院的司法解释看刑事案件被害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J].美中法律评论,2006,3(8):19-22,27.
作者姓名:王海龙
作者单位:共青团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新铺镇团委,湖北孝感432100
摘    要:关于刑事被害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最高人民法院曾作出司法解释《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法释2002]17号),但纵观法释2002]17号的相关规定,其立法理由不仅牵强,而且还存在一些违法性的问题并有违国际惯例。因此,该批复依法应予废除,然后以立法方式赋予刑事被害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

关 键 词:刑事被害人  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  司法解释  废除  重新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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