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展民主中实现村庄“善治”——对天津市武清区深化村级民主的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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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文娟,陈通,刘万明.在发展民主中实现村庄“善治”——对天津市武清区深化村级民主的研究[J].美中公共管理,2006,3(4):26-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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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文娟 陈通 刘万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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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天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天津大学管理学院 [3]天津市武清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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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善治”的本质特徵就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民主执政的理念体现了执政党对“善治”的追求,村民自治是民主执政理念的实践。天津市武清区在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等一系列民主实践的基础上,针对一些村级党组织民主执政能力与村民自治发展不相匹配的问题,实行了村支书担任村民代表会议主席的制度;针对农民群众参与村务管理的广泛性要求与村级民主成本短缺之间的矛盾,推行了户代表会议制度。本文从武清区近期深化村级民主的实践分析入手,论述了村民自治与村党组织的民主执政方式形成良好的互动合作机制,是村民自治深化发展的必要条件;经过十几年的村级民主实践,村民自治与村级党内民主已初步形成良性互动的发展方向;为防止村民自治的异化,必须加强和改善党对村民自治的领导;两委矛盾的产生有其深层根源,其实质在于权力与利益之争;实现村庄“善治”需要村级党组织与村民自治组织的互动与合作,在大力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提高其民主执政能力的同时,必须不断完善科学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并逐步建立村党组织与村民自治组织良性互动的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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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善治 村级民主 执政能力 村民自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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