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程序正义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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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英杰,管岑.浅析程序正义的要求[J].法制与社会,200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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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英杰 管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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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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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程序正义理论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产生于英美国家,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对程序正义的重视远远不够,对于程序正义的价值在法律上没有得到广泛的认同。程序正义是司法公正的重要组成方面,司法活动本身应当严格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进行,只有通过一定的程序实现的正义才是社会所能接受的正义。因此,程序正义在最低限度内提出了自身的基本要求,即参与、平等、中立、隔离和自治。本文从程序正义的内容入手,结合我国诉讼中的现状,分析了程序正义的价值,以及实现程序正义的基本内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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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程序 程序正义 基本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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