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集体林权流转制度改革与制度完善——以云南林权流转改革实践为例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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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陆琴雯,雷敏.我国集体林权流转制度改革与制度完善——以云南林权流转改革实践为例证[J].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3(4):85-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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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陆琴雯 雷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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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云南昭通学院,云南昭通,657000 2. 云南楚雄师范学院,云南楚雄,67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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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跟踪研究——以云南省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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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林权流转是实现林业财富的关键所在。我国的集体林权流转始于上世纪90年代,但由于体制和观念等原因,流转并不充分。2003年开始的新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林权流转被列为一项重要的改革内容,各地纷纷制定了集体林地、林木流转的文件和措施,在不断的实践与总结中,我国的集体林权流转制度体系初步形成。从改革的成效看,林权流转制度的建立提高了人们投资林业的积极性,促进了集体林业的发展。但从实践情况看,尽管各地林权流转的基本制度体系和内容相似,但细节上仍存在很多差异。统一大市场的建立,需要相对统一的林权流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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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集体林权 流转 制度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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