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系统论导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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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海尔穆特·库齐奥,张玉东.动态系统论导论[J].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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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海尔穆特·库齐奥 张玉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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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欧洲侵权法与保险法研究中心,奥地利维也纳A-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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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动态系统论,作为一种立法的指导思想,可以避免固定规定的僵化和一般条款的宽泛与不确定。根据动态系统论的指导思想,法律制度的构建应在明确具体的价值判断基础之上,确定相关的决定因素。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应在考量各个因素的权重及其相互作用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判断,以期实现对立各方利益的最大化满足,并由此获得解决纠纷的最佳途径。动态系统论可广泛应用于侵权责任法、合同法、不当得利制度等相关民事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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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动态系统论 要素 权重 侵权法 合同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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