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政府对社会保障作用的立法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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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顾越利.规范政府对社会保障作用的立法思考[J].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0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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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顾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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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省委党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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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构建适应市场经济社会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是改革与发展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内容。而明确政府与社会保障制度间的关系,规范政府对社会保障的作用是在我国社会保障立法中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本文就此做粗浅的探讨。 一、立法应明确保证政府对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实现的重要作用。 社会保障一般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和行政措施以保证社会成员基本经济生活安全的各种项目总和。“安居乐业”是人类对生活的最基本要求。但在以自然经济为主的农业社会,人类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来自以家庭为核心的自我劳作成果,即便是在推行自由竞争的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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