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改变指控罪名的程序问题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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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素莲.法院改变指控罪名的程序问题分析[J].中国刑事法杂志,2003(1):94-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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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素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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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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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被告人王某于 1999年 12月注册成立某公司北京代表处 ,王某任首席代表。在代表处成立后的一年间 ,被告人王某为刘某等多人办理赴奥地利签证。为了顺利获取签证 ,被告人王某伪造了户名为“刘某”三人的房屋产权证明书和户名为“马某”等四人的银行存单 (面额共计 30余万元 )。被告人王某被举报归案后 ,公安机关从其办公地点起获了刘某等人的护照、伪造的房屋产权证明书和银行存单。公诉机关以被告人王某的行为构成骗取出入境证件罪 ,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认为 ,公诉机关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人王某所伪造的证件和票证属于办理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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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被告人 指控罪名 存单 法院 成立 伪造 99年 签证 公司 注册 |
The Anayses of Procedural Problems of Changing the Crime Name of the Accusation by Cour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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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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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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