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人大监督 推进检察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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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建斌.强化人大监督 推进检察工作[J].政府法制,2010(1):5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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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建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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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襄垣县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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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大作为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的核心机构,是我国政权体系的核心。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是产生与被产生、监督与被监督、决定与执行的关系。因此,“一府两院”要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法规和决定,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只有接受人大的监督,才能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法律监督职权,防止公权异化和权力滥用,推进检察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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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大监督 检察工作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一府两院” 法律监督机关 法律法规 人民检察院 政权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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