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依法依法领导——论领导方式、领导手段的法制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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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田广清,陈伟.领导依法依法领导——论领导方式、领导手段的法制化[J].党政干部学刊,2002(2):2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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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田广清 陈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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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中共辽宁省委党校 2. 中共本溪市委党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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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领导依法,依法领导,这是“依法治国”方略和“政治文明”的题中应有之义。而要真正实现领导方式和领导手段的法治化,必须做到如下转变:一、变政策主治为法律主治法治的基本精神是依法治国,宪法和法律至高无上。在法治国家,政策与法律之间是有严格界限的,党的政策不能直接向人民群众发号施令,只有通过立法机关上升为国家意志变成法律,才具有国家强制力,否则它只是党的规矩而不是社会规范。政府的政策也只能在法律限定的范围内起作用,更不能超越和代替法律。因此,政策主治是人治的残余影响,法律主治是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中国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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