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考”新交通安全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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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董阎礼,姜顺文,武刚,梁根利.“路考”新交通安全法[J].时代潮,20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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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董阎礼 姜顺文 武刚 梁根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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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本刊记者
(董阎礼,姜顺文),通讯员
(武刚),通讯员(梁根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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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交通法实施一个月了,由于此法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在颁布前后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近日,记者在北京、江西、山西、江苏采访中发现,这部新法的实施,已基本实现了立法的初衷,处处体现了“人的生命健康权是第一权”比如,“最易触犯”的条款是肇事后逃逸,将终身禁驾,已被严格执行,目前,江苏,已有107人终身禁驾。但是,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货车、客车超载运输现象还十分严重。甚至在山西还发生了县公安局领导为放超载的“关系车”,故意撞伤执法交警的恶劣执法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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