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还“小姐”的清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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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晓燕.请还“小姐”的清白[J].警察天地,20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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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晓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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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日前,笔者随旅游团到广州、深圳、珠海旅游观光。下车伊始,当地接站的女导游就郑重其事地告诫我们:对本地的青年女子不能称呼“小姐”,一律要叫“靓女”,否则就会自讨没趣。我不解其意,刨根寻底问其缘故,原来,这里的“小姐”是专指那些“三陪女”、“发廊按摩女”的。 按《现代汉语词典》解释:“小姐”是“对未出嫁的女子的尊称”,只有大家闺秀富家女子才能荣享其名。新中国建立后,为体现男女平等之精神,不论伟岸壮男,还是窈窕淑女,皆呼以“同志”、“师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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