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公共利益理念研究——兼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草案)》中的相关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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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国海.反垄断法公共利益理念研究——兼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草案)》中的相关条款[J].法商研究,20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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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国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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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大学法学院 教授,法学博士湖南长沙4100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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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共利益理念是反垄断法的核心理念,其核心地位表现为两方面:一方面公共利益理念是现代反垄断法产生的思想基础,另一方面公共利益理念又是反垄断法多元价值的整合平台。反垄断法公共利益理念的内涵主要包括有效竞争、消费者利益及整体经济利益等。反垄断法公共利益理念通过条文化也即通过反垄断法中的公共利益条款来体现其功能,具体而言就是:公共利益是判断是否构成限制竞争行为的重要标准,公共利益是反垄断法适用除外的重要依据,公共利益影响反垄断法的执行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草案)》中的公共利益条款还存在较严重的缺陷,需要从两方面予以完善:一是在概念的使用上要做到一致化,二是在内涵的把握上要做到合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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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反垄断法 公共利益 竞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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