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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因果关系研究——兼评不作为犯的因果关系
引用本文:曹博.刑法因果关系研究——兼评不作为犯的因果关系[J].中国律师,2007(3):48-50.
作者姓名:曹博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摘    要:刑法因果关系的界定 (一)对刑法因果关系概念的辨析 刑法因果关系,有的学者认为,是指犯罪实行行为与对定罪量刑有价值的危害结果之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合乎规律的联系。也有的学者认为刑法上研究的因果关系,是指人的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还有的学者认为.刑法因果关系是作为刑事责任的客观根据而存在于刑法之中的,它既是行为与结果之间的一种客观存在的事实因果关系,同时又是为法律所要求的法律因果关系,是事实因果关系与法律因果关系的统一。

关 键 词:刑法因果关系  不作为犯  法律因果关系  事实因果关系  危害结果  实行行为  定罪量刑  危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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