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香港法院对域外刑事管辖权的行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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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晨昕.论香港法院对域外刑事管辖权的行使[J].法制与社会,2015(5):116-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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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晨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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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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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城外刑事管辖权乃是城外管辖权的一种,它专指一国或地区(指具有独立司法权的地区)法律所规定的超越其地域界限的刑事司法权力.传统国际法上,刑事管辖权仅限于领土范围内部;而随着法律发展与现实需要,四种超越领土的刑事管辖原则应运而生.纵然长期以来,对于域外刑事管辖权的争议不断,但其对解决司法实践中的问题依然发挥着巨大作用.尤其将此话题放入香港特区这一大背景下,更有其紧迫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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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域外刑事管辖权 法律基础 司法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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