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亲友领捕可以视为自动投案——亲友因素介入对自首认定的影响
引用本文:金娟,荣学磊.亲友领捕可以视为自动投案——亲友因素介入对自首认定的影响[J].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6):85-87.
作者姓名:金娟  荣学磊
作者单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上海闹北200070
摘    要: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是构成自首的必备要件,但对自动投案的认定标准应当灵活把握,避免法律教条主义倾向。立法及司法解释通过两次法律拟制放宽了自动投案的认定标准,在实际上肯定了亲友因素介入的情况下,"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的归案方式可以"视为自动投案"。在实践中,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其亲友带领公安机关捕获而被动到案的,可以视为自动投案,这不仅仅符合自首制度的规范及价值取向,更有助于实现自首适用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关 键 词:亲友领捕  自首  法律拟制  自动投案  亲友因素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