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友领捕可以视为自动投案——亲友因素介入对自首认定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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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金娟,荣学磊.亲友领捕可以视为自动投案——亲友因素介入对自首认定的影响[J].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6):85-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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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金娟 荣学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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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上海闹北200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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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是构成自首的必备要件,但对自动投案的认定标准应当灵活把握,避免法律教条主义倾向。立法及司法解释通过两次法律拟制放宽了自动投案的认定标准,在实际上肯定了亲友因素介入的情况下,"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的归案方式可以"视为自动投案"。在实践中,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其亲友带领公安机关捕获而被动到案的,可以视为自动投案,这不仅仅符合自首制度的规范及价值取向,更有助于实现自首适用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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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亲友领捕 自首 法律拟制 自动投案 亲友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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