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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权利的法律技术与人格保护的民法法典化模式
引用本文:张翔.民事权利的法律技术与人格保护的民法法典化模式[J].当代法学,2016(3):80-88.
作者姓名:张翔
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大学
摘    要:民法典中的人格权,是一项实证法上的民事权利,民法典通过人格权对人格利益所施加的保护,是一种“人之权利保护”.在诸种人格之保护的法典化模式选择的学说中,只有“独立成编说”才会导向人格权在民法典中的确立.由我国民法上人的基础以及民法典的使命所决定,我国民法具备人格权独立成编所需要的人格权客体外在化条件.独立的“人格权编”应当按照支配权的法典化模式来构建,即立足于人格权宣示及人格支配,至于人格保护规范则应纳入未来民法典中的“侵权责任编”.独立的“人格权编”还需要明确界定人格权客体的边界,按照“权利侵权”的模式来构建人格权的救济方式.

关 键 词:民法典  人格权  民事权利  立法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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