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权利的法律技术与人格保护的民法法典化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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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翔.民事权利的法律技术与人格保护的民法法典化模式[J].当代法学,2016(3):8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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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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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北政法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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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民法典中的人格权,是一项实证法上的民事权利,民法典通过人格权对人格利益所施加的保护,是一种“人之权利保护”.在诸种人格之保护的法典化模式选择的学说中,只有“独立成编说”才会导向人格权在民法典中的确立.由我国民法上人的基础以及民法典的使命所决定,我国民法具备人格权独立成编所需要的人格权客体外在化条件.独立的“人格权编”应当按照支配权的法典化模式来构建,即立足于人格权宣示及人格支配,至于人格保护规范则应纳入未来民法典中的“侵权责任编”.独立的“人格权编”还需要明确界定人格权客体的边界,按照“权利侵权”的模式来构建人格权的救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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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法典 人格权 民事权利 立法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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