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申请再审通知书》拒绝千篇一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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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尹天升.《驳回申请再审通知书》拒绝千篇一律[J].当代审判,2003(3):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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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尹天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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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申请再审是民事诉讼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调解书,认为有错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一项诉讼权利。它是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审判,纠正错案,进行司法救济的最后一道防线。目前,各级人民法院在处理当事人申请再审的请求上,存在着模糊的认识,表现在大多数驳回申请再审通知书上使用千篇一律的词语:原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驳回你(单位)的再审申请,望服判息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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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驳回申请再审通知书》 申请再审请求 司法文书 书写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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