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伪造罪的体系与类型
引用本文:黄明儒.论伪造罪的体系与类型[J].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1,23(6):31-37.
作者姓名:黄明儒
作者单位:湘潭大学法学院,湖南湘潭,411105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伪造罪比较研究”(04CFX022)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摘    要:伪造罪的共同研究首先需要确定其体系范围,不同的国家对伪造罪立法所确定的体系与范围的方式是不一样的。但一般都是以伪造行为及其侵犯的法益“社会交往与交易安全的公共信用”为契机来探讨伪造罪的体系范围。从立法上来看,我国刑法典中主要规定有伪造货币罪、伪造有价证券罪与伪造文书印章罪三种类型。但这些类型从理论上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区分为不同的类型。

关 键 词:伪造罪  公共信用  体系  类型  有形伪造罪  无形伪造罪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