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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少年犯罪案件审前调查制度的建立——以《刑法修正案(八)》对社区矫正制度的确立为视角
引用本文:吴宗宪.论少年犯罪案件审前调查制度的建立——以《刑法修正案(八)》对社区矫正制度的确立为视角[J].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1,23(5):10-15.
作者姓名:吴宗宪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北京,100875
摘    要:《刑法修正案(八)》不仅在法律上正式确立了社区矫正制度,也为少年犯罪案件的司法制度建设增添了新的内容。少年犯罪案件审前调查制度所涉及的内容是为帮助法官恰当认识和科学处理少年犯罪案件在审判活动开始之前进行的相关调查工作与规则。建立少年犯罪案件审前调查制度,是帮助少年犯罪人健康成长、准确了解犯罪情况、深入了解犯罪人、恰当贯彻刑法相关规定、合理进行审判活动、科学作出案件判决乃至有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需要。少年犯罪审前调查制度的具体建构涉及案件范围、开始调查时间、调查机构、调查范围以及调查结果等多方面的内容。

关 键 词:少年犯罪案件  审前调查制度  社区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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