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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不是“公众人物”
引用本文:杨涛.民警不是“公众人物”[J].人民公安,2006(3).
作者姓名:杨涛
摘    要:新年伊始,江苏省公安厅重新修订下发民警八小时外管理规定。根据这一新规定,民警婚姻关系发生变化、个人买房买车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等须向组织报告。(《南京晨报》1月4日) 人们可能会用“公众人物无隐私”的世界通例来论证江苏省公安厅出台这些规定的合理性,但把民警也当做“公众人物”未免对这一概念定义太宽,民警是国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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