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自治与法律行为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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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柳经纬.意思自治与法律行为制度[J].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6,9(5):2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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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柳经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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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研究所 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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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律行为制度是意思自治的工具。法律行为制度之所以能够成为意思自治的工具,其原因在于法律行为制度对意思表示效力的确认和所确立的“法无明文禁止即合法”的规则,为实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奠定了制度的基础;法律行为制度所构建的规范体系,为人们设立权利义务关系提供了行为模式,为实现当事人意思自治提供了有效的运行机制;法律行为制度所确立的行为缺陷的救济之道,为实现当事人意思自治提供了补救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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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意思自治 私法自治 法律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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