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纳税人的法律救济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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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林泽泳.论纳税人的法律救济权[J].学理论,2013(8):97-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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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泽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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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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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纳税人的法律救济权是指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在纳税工作上发生争议,或者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时,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的权利。虽然我国的《税收征管法》明确规定了纳税人有法律救济权,但是法律救济权的行使却没有对纳税人的权利得到确实的保护。我国《税收征管法》规定的行政复议前置和缴纳税款前置等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纳税人法律救济权的行使,也造成了纳税人在法律面前不平等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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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纳税人的法律救济权 行政复议前置 缴纳税款前置 复议选择 缴纳税款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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