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纽约州法院ADR机制及其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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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高陈.美国纽约州法院ADR机制及其启示[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4(3):149-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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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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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3 [2]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南通226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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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纽约州法院ADR的运行情况对我国法院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走出困境具有借鉴意义。应通过建立律师解纷长效机制、调整法院与人民调解关系、扩大替代性解纷机制类型、引入社会力量化解纠纷等举措,使纠纷处理回归到先由社会化解,再由国家化解的应有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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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院 律师 人民调解 社会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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