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法修正案(五)》对信用卡犯罪的立法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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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艳红,许强.论《刑法修正案(五)》对信用卡犯罪的立法完善[J].法学评论,20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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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艳红 许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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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法学院 教授、博士生导师(刘艳红),武汉大学法学院 刑法硕士研究生(许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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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五)》(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五)》)。本文分析了修正案对我国信用卡犯罪的立法完善,对新增以及修改后的罪名即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罪和信用卡诈骗罪进行了理论分析,指出我国的信用卡犯罪立法在对信用卡的规定、变造信用卡的行为处罚等方面仍存在着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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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法修正案(五)》 信用卡 信用卡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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