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单位指派换岗位不影响工伤认定 |
| |
引用本文: | 邹慧.受单位指派换岗位不影响工伤认定[J].工会博览,2013(18). |
| |
作者姓名: | 邹慧 |
| |
作者单位: | 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
| |
摘 要: | 案情回放
2010年4月,小李通过北京某康复设备有限公司的面试.公司初步安排其在精工车间作车工,双方签订了《新录用员工试用表》和《安全责任协议书》,试用期3个月,约定期满后符合录用条件的正式签订用工合同.2010年5月13日,小李因病向公司请假3天,并提交了医院的病假条.但休息了2天后,小李自觉身体康复,便回到公司上班,并被车间主任指派从事新工作——切割塑钢板.
|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