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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条款不完备劳动合同有效吗
引用本文:智勇.必备条款不完备劳动合同有效吗[J].工会博览,2013(25).
作者姓名:智勇
摘    要:案情回放 江某于2007年7月毕业后通过招聘到某制药公司工作,双方同时签订了劳动合同,该合同仅约定了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劳动报酬、劳动纪律事项.2008年12月,江某不辞而别,跳槽到了其他公司.制药公司知道后告知江某,要求其立即回公司工作,否则将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追究其违约责任.江某得知后,于2008年12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要求裁定其与制药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其理由在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没有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具备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属于违法的劳动合同,此劳动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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