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我国公证赔偿责任制度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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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锦泉,覃春.关于完善我国公证赔偿责任制度的思考[J].广东法学,2008(4):3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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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锦泉 覃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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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深圳市罗湖公证处主任 [2]深圳市罗湖区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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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针对公证赔偿责任制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相关理论和实践,借鉴国外发达国家公证立法方面的经验,要从明确公证行为和公证机构性质、确定公证赔偿责任范围、建立举证责任倒置规则、区分公证赔偿责任中的过错形式、细化公证赔偿责任的过错认定标准等五方面着手加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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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证 赔偿责任 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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