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乡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法律保护——以开平碉楼与村落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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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丹丹.侨乡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法律保护——以开平碉楼与村落为例[J].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4(4):139-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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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丹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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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五邑大学政法学院,广东江门529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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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开平碉楼与村落的申遗成功,对此世界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变得尤为重要。在对文化遗产进行整体保护的基础之上,对其进行合理的旅游开发,有利于侨乡文化的传承,促进遗产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有效的改善遗产地居民的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因此,构建完善的文化遗产保护法律制度规范,建立高效统一的文化遗产管理机制和体系,合理的遵照真实性和完整性的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核心原则是发挥侨乡文化遗产作用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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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侨乡文化遗产 开平碉楼与村落 法律保护 旅游开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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