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行?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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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高春江.放行?处分![J].共产党员(河北),20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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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春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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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省直工委党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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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例还原】2021年1月13日,大连市金普新区友谊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王琛明,在结束疫情防控工作后返回居住地友谊街道华夏金城小区。在小区卡口处,负责防控的志愿者让其按要求登记姓名、电话、身份证号、出入时间等信息,但王琛明没有填写身份证信息就要进入小区。志愿者要求其补齐信息,王琛明当场拒绝并拨打友谊街道康乐社区党委副书记卢宪宝电话,要求卢宪宝告知志愿者让其通行,卢宪宝考虑到王琛明系街道领导,遂告知志愿者简单登记后予以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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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街道办事处 疫情防控 身份证号 王琛 金普新区 志愿者 居住地 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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