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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农村“留守老人”的立法关怀
引用本文:何韬.论我国农村“留守老人”的立法关怀[J].中共济南市委党校济南市行政学院济南市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4(1):51-55.
作者姓名:何韬
作者单位:安徽省长丰县人民法院研究室, 231100
摘    要: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一步建设,我国农村面貌有了明显的改善,可农村“留守老人”问题却日益突出。劳务输出、城镇化进程和“银发浪潮”导致了农村“留守老人”的出现,他们存在经济拮据、健康状况较差、缺乏感情陪护等困难,同时,我国的老年人权益保障立法也存在着操作性不强、相关法律规范冲突的缺陷,有必要从立法角度体现对农村“留守老人”的特殊关怀。

关 键 词:农村“留守老人”  立法关怀  农村社会保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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