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校法学课程设置探究——以涉东盟法律人才培养为背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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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何立荣.广西高校法学课程设置探究——以涉东盟法律人才培养为背景[J].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3(1):62-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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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何立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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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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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09年广西教育厅“十一五”新世纪广西教改工程项目(2009B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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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学课程是法学教育的核心,其设置直接影响法律人才培养的质量。在涉东盟法律人才培养的背景下,广西相关高校在法学课程设置方面应当科学解决下述突出问题:其一,合理确立法律外语课程性质,解决传统外语教学存在的重理论、轻实践以及听、说、读、写、翻译能力不均衡发展的问题;其二,在考虑法律服务需求,结合国别、区域及高校因素的基础上,确定东盟法学课程内容;其三,完善教师激励制度,多渠道培养和引进法学教学人才;其四,完善课程体系,协调教学容量,合理解决教学容量和教学时间的冲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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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涉东盟法律人才 法律外语 教学容量 课程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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