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洗钱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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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懿.浅谈洗钱罪[J].法律适用,199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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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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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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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许多地方出现了贬毒、走私的犯罪分子通过存款、投资等方式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钱物的非法性质和来源的“洗钱”行为。为了打击这类犯罪,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1990年12月28日第十七次常委会会议上作出的《关于禁毒的决定》中将毒品犯罪分子的洗钱行为规定为犯罪。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专门设一条规定了“洗钱罪”,刑法第191条规定:“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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