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侦查监督环节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理论与实践构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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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坡山.论侦查监督环节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理论与实践构建[J].法制与社会,2014(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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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坡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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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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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以主诉检察官制为基础,其与侦查监督的司法属性相适应,并符合侦查监督活动实践,因而在侦查监督环节确立该制度非常必要而且可行。但是,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在侦查监督环节存在法律依据不足,办案模式不合理,权责配置不明确等问题,因此在构建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时必须以强化立法保障、完善制度建设、健全配套机制为切入口,从而突破实践中遇到的瓶颈,以确保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度在侦查监督环节构建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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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侦查监督 主任检察官 检察一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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