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与公安法制若干问题探讨 |
| |
引用本文: | 徐武生.民法与公安法制若干问题探讨[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8(5). |
| |
作者姓名: | 徐武生 |
| |
作者单位: | 公安大学法律系!副教授 |
| |
摘 要: | 新时期加强和完善公安法制建设,尤其需要认真研究民法与公安法制的内在联系,这对于公安法制建设的理论和实践具有重要的意义。文章就民法与公安工作根本宗旨,民法与公安立法、公安执法和依法治警的相互关系进行了简要探讨。文章认为:公安工作的根本宗旨是为人民服务,主要表现为为人民的民事权利服务;公安立法应当以“权力服从于权利,权力服务于权利” 为其根本出发点;公安执法和司法必须重视和认真适用民法规范;而依法治警战略目标的提出和实现,则有赖于在全体民警和全社会中进一步加强和普及民法学习与民法教育,弘扬民法精神。
|
关 键 词: | 民法 公安法制 权利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