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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村36计》之第七计:『土地流转』
引用本文:李森,柴益科.《富村36计》之第七计:『土地流转』[J].党的生活(黑龙江),2006(7):40-41.
作者姓名:李森  柴益科
摘    要:题解 出租反租,发包倒包,流转土地经营权 故事在人们都议论种地富不起来的时候,宁波市镇海区骆驼镇东钱村却靠种地使村集体富了起来.他们将承包给农民的土地,在农民自愿的原则下再反租过来,进行集约化经营,或者再倒包给种田大户,每年村集体可用资金有二十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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