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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度主义框架下的拉美发展困境——论福山对于拉美和东亚当代发展差异的比较
摘    要:以亚洲"四小龙"为代表的东亚国家(地区)在战后迅速崛起,而拉美国家则在近几十年里经历了发展的曲折并且至今未能突破中等收入陷阱。政治科学家弗朗西斯·福山和其他新制度主义者认为,两地区经济政策和发展水平的差异植根于更为深层次的制度因素,正是由于两地区制度的迥异造成了不同的政策选择及实施效力。本文主要通过对福山等新制度主义者的文献研究,表明制度因素可以用来解释这种发展差异,并且通过福山的理论来探讨制度因素中可能包含的一系列政治变量:现代国家行政制度、法治以及问责制。拉美和东亚的法治发展差异不大,关键在于现代国家行政制度和问责制的差异对于经济政策差异的影响。拉美较为薄弱的现代国家官僚体制决定了其发展政策缺乏有力的制度支撑,而东亚的专业化、去人格化的现代官僚制度决定了经济政策的相对独立性。拉美国家的问责制不仅发展不完善,并且相对其官僚体制来说过于强大,由此产生了一系列阻碍合理发展政策的制度性问题。本文根据福山的政治制度平衡理论得出,拉美国家需要平衡问责制和现代国家行政制度之间的关系以增强政策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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